2018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率石家庄全国排名第15位

01.08.2018  10:54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上半年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在“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好”城市中,石家庄市排名第15位。

据生态环境部公布信息显示,2018年1—6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6.2%,在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中,石家庄市改善率位列第15位。

2018年以来,省会通过大力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淘汰燃煤锅炉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449家,其中关停取缔类857家,提升改造类591家,整合搬迁类1家;已完成整治633家,完成率43.69%,其中关停取缔类完成495家,提升改造类完成138家。下一步,将继续督导各县(市、区)按照“关停取缔、提升改造、整合搬迁”三种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坚决消除反弹隐患。而且,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提升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目标。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中,省会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工作。按照《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石家庄市将淘汰35蒸吨及以下113台3704.9蒸吨。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已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3台,完成总任务量的73%;计划提标改造燃煤锅炉28台2813蒸吨,现已完成24台2183蒸吨,完成总任务量的86%。(记者崔虹)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