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京津冀空气总体改善 空气最差10城市河北占7个

03.02.2015  12:00

去年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平均达标天数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岚)去年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该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与2013年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5.3个百分点。但从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4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京津冀仍是污染较重区域,8个城市排在污染严重前10位,其中河北省占7个。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4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拉萨、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厦门、昆明和中山;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郑州和天津,河北省占了7个。

去年,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85天,达标天数比例在21.9%—86.4%之间,平均为42.8%。

13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7.0%,高于74个城市11.4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下降3.7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和O3。

京津冀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 12个城市超标;PM10年均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13个城市均超标;SO2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4个城市超标;NO2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10个城市超标;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3.5毫克/立方米,3个城市超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8个城市超标。

据介绍,《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各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也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0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另外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臭氧污染也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