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试点运行税收电子档案 重点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问题

03.07.2015  00:59

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原有的征管档案管理方式已严重滞后于税务系统信息化水平,纸质档案的存储、借用和管理已经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为此,省国税局于2013年研发了“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继在邢台、石家庄部分县、区局进行了试点运行。在此基础上,自今年6月1日起“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邢台、石家庄两市国税系统全面试点运行,将为两市纳税人、税务人员带来全新体验,对提升管理水平,服务基层和纳税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前到税务部门办税,同样的资料,有的需要反复提供和查验。现在推行的电子档案,资料只需提供一次,方便了很多。”邢台北国商城有限公司会计翟挚已经感受到国税部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带来的好处。

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李玉斌介绍,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税收征管资料,它是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以前,国税系统对税收征管档案采用留存纸质资料和人工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纳税人每办理一项业务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资料,让纳税人感觉办理涉税业务报送资料非常繁琐。随着纳税人数量的快速增长,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迅速增加,税务部门保存纸质档案资料占用空间大、管理成本高、使用查询不方便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这一背景下,省国税局经充分调研,组织开发了税收征管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档案采集、整理、归档、管理、应用和系统管理等六大功能,实现了对税收征管档案“一次采集、反复利用、信息共享”。

该系统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基本识别码,将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分业务类别存储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一户式”档案储存管理。纳税人办税时,所有资料只需出示一次即可,解决了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问题,大大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同时,税务部门也不必每年再按户归集纸质档案,既减少了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又节约了纸质资料的存储空间。

石家庄市国税局、邢台市国税局作为全省试点单位,目前已累计采集存储5.07万户纳税人的52.4万份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