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商局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后置改前置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27.08.2014  11:48

      8月12日,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将煤炭开采审批、旅行社业务经营等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市场主体总量,激发全市市场主体活力,秦皇岛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此次审批事项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改革事项。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31项登记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二是简化登记内容。对从事31类前置改后置经营项目的企业,其营业执照上不再标注许可证名称和经营期限,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经营范围。

      三是简化登记流程。对从事这31类经营范围的企业,所有注册登记流程由原来的“一审一核”制改为“审核合一”,大大缩短了工作流程。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在该局门户网站宣传、在注册大厅设立咨询服务窗口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改革内容,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丁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