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极推进“两统筹” 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29.07.2019  17:41

根据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审计厅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明确把推进“两统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提高审计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来抓,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积极推进审计项目统筹,扩展审计覆盖面

一是强化政策跟踪审计意识,将跟踪审计重点纳入各项审计计划。如在预算执行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关注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落实。二是做好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如对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融合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州市领导干部融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融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审计项目。三是嵌入专项审计,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如在财政审计中嵌入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一条线”审计、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嵌入九大高原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区,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二、持续优化组织方式统筹,提高审计整体效能

一是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缩短现场核查时间,提高审计效率。如预算执行审计中,强化省级部门财务及业务数据常态化采集机制,构建审计疑点核查组,贯彻“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审计思路,对重点问题和疑点,分组进行重点延伸核查,实现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在数据采集、疑点分析上的全覆盖。二是加大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整体性和建设性作用。如今年整合了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力量,按照“五统一”原则,持续开展全省行业性审计,重点对全省扶贫系统开展“部门一条线、业务一条线、资金一条线”的审计监督,切实提高帮扶实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三是积极开展试审工作,增强审计工作方案指导性。如今年采取“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工作模式对省科技厅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试审,为实现一定周期内对省级二级预算单位轮审一遍的目标提供了有效经验。

三、加强完善审计机关协作共享机制,形成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

一是与审计署昆明特派办联合印发了《加强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成立“两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动态沟通、季度会商、年度部署”工作机制,并从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审计项目实施协调、共享数据资源和审计信息成果、尽量避免重复审计等方面加强统筹协作。二是建立完善与州县两级审计机关的计划衔接和沟通协调机制,制定《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管理,努力实现项目联动、时间协同、成果共享。每季度收集州县审计机关“两统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推动“两统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着力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整合,推进“以审代训”,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人员双向互派,交流经验,锻炼队伍。如在审计署昆明特派办组织的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中,选派省、市两级审计机关人员参与实施,在红河州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选派省、州两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参与实施。二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动态管理,优化考核机制,科学调配审计力量。出台《审计项目完成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项目安排,对各业务处室项目执行情况和完成目标绩效进行季度通报,实时掌握各业务处室可调配力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三是加强培训资源统筹,举办财政、企业、大数据运用等审计领域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审计干部的专业能力,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李玥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