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发海虹食物中毒风险提示

03.05.2016  11:32

  4月30日,秦皇岛市委宣传部统一下发了关于预防海虹食物中毒的风险提示,建议人们暂时不要购买和食用海虹。

  近日,秦皇岛市部分医疗机构先后接诊9例疑似因食用海虹造成的中毒病例,患者初期症状均为口唇、手脚麻木,后期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重症患者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伴有昏迷。目前,秦皇岛市政府已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捕捞、销售和加工海虹,并组织力量全力救治患者,开展检测和调查致病原因。

  为预防食用海虹食物中毒,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秦皇岛市政府食安办建议广大市民暂时不要购买和食用海虹。如发现有捕捞、销售和加工海虹的,应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如因食用海虹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海虹,南方叫青口、淡菜,学名叫贻贝,是我国重要经济贝类之一,是驰名中外的海产珍品,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被人们称为“海中鸡蛋”。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也正是海虹肥美鲜香上市的季节,由于价位不是很高,一般的百姓人家都吃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