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院一审宣判王文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31.12.2014  00:41

    12月30日上午, 秦皇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文军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图为宣判现场。秦皇岛中院供图

    河北新闻网12月30日讯(通讯员甘鹏 记者常方圆)今天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文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王文军等涉案的20名被告人多年来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重大影响。秦皇岛中院一审依法判处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文军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并处罚金5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