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中院胡华军院长赴昌黎调研并慰问困难群众

25.12.2015  20:05

12月23日秦皇岛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胡华军赴中院“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帮扶村昌黎县两山乡梁各庄村调研,看望市中院驻村工作队员并慰问当地困难群众。

胡华军院长首先实地查看了秦市中院在该村援建的一系列惠民项目。按照省市委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统一部署和中院党组安排,今年3月秦市中院副调研员陶应海等3名队员组成的工作组来到梁各庄村驻村帮扶:市中院直接投入资金6万元、协调资金39万元,协助组织村民清理垃圾点12处1000立方米,新建垃圾池2座,清理残垣断壁15处,种植树木800棵,为村民安装新型节能炉300台,铺设山皮土路6000米,安装路灯50盏。胡华军院长仔细查看援建项目,并不时询问新安路灯和新修道路的使用情况。在村委会办公室,胡院长与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深入座谈,强调:一、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是省市委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抓手”,有助于解决农村社会建设管理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和脏乱差等问题。人民法院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工作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司法工作领域的全面反映,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二、驻村工作组要将帮扶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与服务群众的宗旨相结合,把后续工作做好,服务发展民生。要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单纯“输血”为帮助“造血”,切实增强乡村改变农村面貌的内生动力,精心组织、科学施工,真正把帮扶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给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三、要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借助社会力量,探索无缝衔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充分发挥“两委”班子、村民代表、人民调解员等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身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座谈结束后,胡院长还深入村民家中,为困难村民送去慰问金。

秦市中院政治部主任薛文明、昌黎县法院院长曹敬东参加了调研活动。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