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行动方案出台

06.03.2019  04:50

   着力打造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科技型投资机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机构

  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行动方案出台

  本报讯(记者董昌 见习记者曹思宁)石家庄市近日出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推进全市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到2021年,力争全市开办科技支行8家以上;市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额度2亿元以上;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区均建立专项资金与国家级和省级基金对接,全市投保专利保险企业达到50家以上,上市企业达到300家以上。

  石家庄市将着力打造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支持各类商业银行依托国家及省级高新区增设或改造科技支行,对科技支行实行单独的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科技支行的授信审批权限。同时,还将从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着手,建立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配合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科技信贷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到60%以上的科技支行,按照省、市两级1∶1配套原则,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总规模0.5%至1%的风险补偿。鼓励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科技部门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保”合作,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评估”的五位一体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石家庄市将在推行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动科技企业挂牌上市和引导科技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基础上,加快科技型投资机构创新发展。加强培育和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对投资于认定为“苗圃工程”“雏鹰工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机构,可由企业所在地受益财政酌情给予奖励。对持有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超过6个月,直接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房地产业外),可由相关部门协助申请省级财政按不超其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辖区内信托公司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开展股债结合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公司按规定设立财务公司,推动辖区内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集团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供服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为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石家庄市将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机构,在石家庄高新区打造市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设立公益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机构,建立市、县(市、区)联动服务体系。鼓励将综合服务机构设于重点科技园区,导入科技信贷、创投、风投、担保、风险池、路演、中介等服务模式,形成面向科技创新创业全过程的金融服务链。并配合河北省科技金融试点工作,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作为省级科技金融试点地区。

  该市还将建设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实现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