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5种方式举报

30.04.2019  22:51

  4月29日,河北省公安厅对外公布新媒体等5种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继续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群众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兑现奖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51。举报电话:0311-66995277、66995288、66995299。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网上平台:“河北长安网(http://pingan.hebei.com.cn/)”或“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首页“扫黑除恶线索举报”链接。新媒体举报:可通过私信省公安厅新浪官方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或给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留言的方式提供线索。

  省公安厅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工作非常重视,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线索核查中心,对所有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组织专班对举报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案件进行深度研判,分类确定由省厅直查或市、县级公安机关核查。对群众实名举报的,核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把核查结论告知举报人,确保件件有回音。对群众举报的非公安机关管辖的线索,会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尹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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