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41种低价药取消最高限价

03.07.2014  09:51

    ■取消限价后部分低价药有望重回市场

    ■物价部门:自主定价后无需担心药价大涨

  □记者秋凌

  身体有些小毛病,经常会去医院或者药店买些物美价廉的“便宜药”,但由于近年来药品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润过薄,越来越多廉价药在市场上“消失”。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河北省发布了《河北省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从7月1日起,河北省共有241种西药和中成药列入低价药品清单,这些药品均取消了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其日均消费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低价药包括布洛芬、维C银翘片等

  此次河北省取消低价药品政府最高限价的241种药品包括83种西药、158种中成药。其中,有很多是市民的常用药,如布洛芬、维生素A、银翘解毒合剂、维C银翘片、板蓝根片、六味地黄片、抗病毒口服液、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枇杷止咳颗粒、舒肝健胃丸等。

  据了解,这些低价药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清单的低价药品,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可由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向省物价局提出申请,符合国家规定的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可将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

  对已列入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如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需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经申请可退出低价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