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机制让河长制提速见效

30.10.2017  09:38

        自河长制推行以来,全国掀起了“治河”热,福建省在全面探索创新机制后,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据了解,福建省的治河行动从省级党政负责人高位推动开始,力争做到无盲区、全覆盖。此外,福建鼓励全民参与,利用层层督导齐抓共管。目前,福建省治河经验有望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样本。

  近年来,“河长制”一词逐渐被人们所熟知。针对水环境状况恶化、河湖功能退化等现象,这一制度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全面治水。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番“治水热”。

  如何让河长制真正落地见效,成为各地十分重视的问题。今年3月1日,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出一系列创新机制后,河流水质明显改善:上半年,福建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优良水质达94.4%,保持全国领先水平;476条小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为78.4%,比上年提高4.7%。各项工作居全国前列。

  高位推动,集中整治,河流治理更全面

  福建河长制河流治理行动从省级党政负责人高位推动开始。在福建,省级设总河长1名,由省长担任;设副总河长3名、由3位副省长担任。今年以来,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多次指示批示、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河长2月底亲自召开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省动员部署会、4月在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再次部署河长制工作。

  福建要求河长坚持查河巡河。副总河长兼流域河长的三位副省长分别召开闽江、敖江、九龙江流域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并坚持到地方调研时抽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全省4973名河长也通过巡河查河,直观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处置有关问题,并建立了河长会议制度。

  河流治理需要做到无盲区、全覆盖。为此,福建创新了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探索出一系列治理模式,加速河长制见效。今年以来,福建加强突出问题整治,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开展了清理河道违障、生猪养殖污染、城市黑臭水体等3个专项行动,并投资128.6亿元,在永春、漳平、沙县、荔城等4个县市区正在开展综合治水试点。

  另外,福建省还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行治理,为河流配设河道专管员,实施河道管养分离,健全河道管理养护体系,全面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一系列创新举措让河流治理更全面、更有效。

  全民参与,层层督导,齐抓共管有保障

  在福建,实行河长制并不是只有政府在参与。在政府的推动下,企业、群众都成为了河流综合治理的一份子。今年以来,福建省河长办分别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大学生暑期“河小禹”、青少年学生“四个一”、“巾帼护河”、“企业家河长”等活动,让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参与到河流治理当中来。

  此外,福建还要求在每条河流的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务、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福建省在推行河长制中,创新齐抓共管督导机制的重要体现。除了群众监督以外,福建还创新了协和联动的执法机制,层层保障河长制的顺利推行。

  福建省在各地开展综合执法,作用显现。龙岩市配置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协助开展河道整治593次、环境整治执法行动413次;永春县组建“生态警察”中队,查办了23起破坏河道违法案件,有效提升了河道执法能力和震慑力。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福建省正向着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的“六全”目标不断接近。福建还将继续推动机制创新,在河流全面治理中有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系列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