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降费政策为河北省企业减负

17.05.2019  15:50

  5月1日,社保费降费政策在河北省正式实施。日前,省税务局对已申报缴费企业的随机抽查结果显示,政策实施后,企业实际缴费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25户被抽查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于100万元的企业,5月份实际缴费与4月份相比,出现了19%至26%不同幅度的下降。随机抽查的500余户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大于5万元小于10万元的企业,与4月份相比,出现20%至22%不同幅度的下降。河北省落实社保费降费工作成效初显。

  目前,河北省已完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全险种”划转任务,对全省社保费征收暂实行“新、老”两套征管系统并用模式,对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收实行“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

  为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河北省税务部门着力打造“456”便利化社保缴费格局。即四种缴费渠道:实体、网上、掌上、自助;五种缴费方式:税务(银行)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六种缴费手段:现金、银行转账、POS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各级税务部门积极拓展税银联网范围,与20家银行实现联网合作,缴费人在全省各个网点均可办理缴费业务。同时,全面优化服务举措,全省共设置“税费一窗通办”窗口1772个、社保费专职大厅53个、专门窗口456个、互派互驻窗口799个,提高了社保费征收效率。(王伟东 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