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1.09.2018  18:29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广泛动员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助推全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2020年同步全面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产业信息汇集、行业资源聚集、专业人才密集等优势,鼓励支持全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应有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要坚持“自愿参与、精准扶贫、综合帮扶、形式多样”的帮扶原则。《实施方案》还界定了帮扶主体:即在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的作用发挥较好,综合能力较强、诚信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明确了帮扶对象:以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群众为帮扶对象,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帮扶措施,重点开展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商贸帮扶、捐赠帮扶、志愿帮扶。一是产业扶贫,即借助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行业优势和影响力,结合贫困县、乡、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及产业发展意愿,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定位,帮助贫困县、乡、村和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及蔬菜、林果、药材种养殖业等扶贫特色产业。二是智力扶贫,即教育类社会组织要参与教育扶贫政策的落实,参与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扶贫助学助因项目,科技美、学术类社会组织要进行智力和技术支持,对贫困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并从实际需要出发,传授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产业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鼓励职业培训类社会组织发挥人才培养优势,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帮助扶贫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国人员、贫困残疾人)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提供职业指导,增强就业能力。鼓励社会组织有序组织大学生、退休老师、社会人士到其困地区开展扶贫支教,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三是健康扶贫,即鼓励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和紧缺设备援助等,帮助贫困地区提高医疗水平,改善服务设施,支持社会组织针对贫困人口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小儿先心病治疗、妇女两滴筛查、优生优育、白内障治疗、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等健康项目,帮助解决大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问题,做好疾病预防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等工作。动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公益活动、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葬捐,加大慈善医疗救助力度,精准对接特殊因难家庭,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医院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帮扶和义诊等活动。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即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促进帮扶资源与建档立卡搬迁户精准对接,帮助报迁群众发展生产、充分就业、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项建设规划、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搬迁群众融合适应,形成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为“搬得进、稳得住、能脱贫”创造条件。五是商贸帮扶,即利用社会组织会员广泛的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贫困县、乡、村对接外部市场,促进“弱食出血”,帮助其团本严谨性。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驾驶开展电子商务,建立电费工作总在互联网上部助推销费因地区特色农产品。六是捐赠帮扶,即直接通过捐费、拥地,实施一批督状项目,帮助贫困村开展教育、养老、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饮水、道路、供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残疾人的关爱帮扶,对于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脱贫的贫困家庭,建立完善点对点捐赠救助帮扶机制,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七是志愿帮扶,是支持贫困县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志愿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贫困识别、扶贫调研、助数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等扶贫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深入贫困村,以贫困家庭为重点,为儿童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等方面服务,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代际沟通、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为青壮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生计发展等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和个人摆脱因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