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12.06.2014  07:33

抢抓机遇  克难攻坚  积极作为

努力开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连维良

(2012年9月12日下午)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信用建设工作座谈会,更是一次动员会。刚才,潘功胜副行长做了重要讲话,我十分赞同。请大家认真落实,我补充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做出重大工作部署

        2002年,全国“两会”就提出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文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国家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0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2007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7]17号),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十二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要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011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中央各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2008年11月,国务院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的需要,将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人民银行。近期,国务院将联席会议调整为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共同牵头,成员单位调整为35家单位。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共同牵头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原则同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一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原则通过了《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并就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达成了许多共识。

        积极推进征信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

        以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地方信用建设。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补充完善申小企业信息230.5万户,共为1.47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

        积极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达  6000家(2006年约500家),从业人员预计13万人。其中,  征信机构约100家,资信评级机构100多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专项信用评级机构200多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有4817家,其他专业信用机构800多家。

        初步建成了全国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今年6月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分别收录1833.1万户企业和8.1亿自然人的信息,本年单日最高查询次数分别达到44.8万次和135.5万次。

        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社会成员的信息意识逐步增强。据统计,个人主动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数量从2006年的97人次迅速上升到2011年的217.3万人次。

          (三)各级地方政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多年来,各地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上海市、浙江省、辽宁省、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率先在国内取得了一些经验。江苏、上海、浙江和安徽  “三省一市”积极开展  “信用长三角”共建活动,在加强区域合作、推进地方信用建设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江苏省建立了诚信江苏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数据库构成的“一网三库”公共信用信息系统,40多个省直部门和  13个省辖市的信用信息实现归集和应用。上海市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活动开展和信用产品的使用,建立完善全社会的信用制约机制,人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本市查询人行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的查询量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商业征信报告使用量约占全国50%,成为全国信用服务市场发达地区。浙江省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公共联合征信平台,规范和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推广应用,汇集了39个部门的信用信息,30多家省级单位应用这个平台,很好地发挥了监测、警示、评价作用。总体看,近年来各地信用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多经验。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紧迫

        信用是公民安身立命之木,是企业兴旺发达之道,更是政府公正公信之源。富兰克林讲道:失足,你可能马上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还是优化发展软环境,适应更加开放新形势的迫切要求。

        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立法、征信体系、失信惩戒、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产品应用、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活动的监管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诚信缺失问题还非常突出。

        在信贷诚信领域: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造假帐、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温州危机实质上是信用危机。民间金融和它的信用体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达种信用体系是建立在  “熟人社会”之上的信用。据悉,在这次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之前,温州人内部的信用关系非常好,甚至不用打收条或字据就能借到数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但是这场  “跑路”潮风波使温州的信用关系降到  “冰点”。

        在商务诚信领域:一些企业及其它法人存在制假售假、合同欺诈、偷逃骗税、盗版侵权等行为,虚假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企业三角债、虚开增值税发票、走私骗汇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特别是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丑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诚信缺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比如,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我国整个食品行业可以说是一场巨大灾难,国内外消费者对我国的食品安全产生信任危机,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我们国家的形象也受到严重损害。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  688件,审结549件,生效判决人数562人;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330件,审结276件,生效判决人数425人,与2011年全年367件、333件、410人相比,均有大幅增长。另据媒体报道,每年我国因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

        在政府诚信领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在行政过程申,滥用公权,盲目决策,越位与错位,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有些专家将政府的不诚信行为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滥用权力,创造权力,权大于法,导致权力缺乏制衡和权威性;二是政出多门,政策多变,政令不畅,导致政府缺乏公信力;三是政府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够,导致工作缺乏科学性。反思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的背后,也无不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有直接关系。《小康》杂志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逾70%的受访者表示不信任基层政府,而地方官员则被80.3%的受访者评为信用最差的群体。最该讲诚信的,反而成为公众心目中信用最差的群体,实在是一种反讽。 

        在司法公信领域: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部门,一些部门和人员徊私枉法,以“法”谋私,枉法裁判,办  “关系案”  “人情案”  “金钱案”等,人民群众极为不满。

        可以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比较滞后,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很突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可谓迫在眉睫。

          三、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极好的机遇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都强调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近期国务院批准同意的部际联席会议强化了新的部际联席会议九大主要职责:一是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二是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三是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四是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建立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五是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六是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七是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八是协调推进信用大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九是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我们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近年来,我国从信贷征信起步,各地、各行业部门积极探索,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逐步推进了行业信用建设。各部门重视归集行业信用信息,如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依托  “金信”、”金关”、”金质”等工程建设,有力推动了纳税诚信、产品质量诚信和合同履约诚信的建设。质检、海关等部门加快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提高了监管效率。信用服务机构开始发挥作用,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强。

          (三)地方积累了一定的成功实践。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一些地方政府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牵头部门,落实了工作职责,保障了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一些地方根据需要,制订了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规范信用信息公开、归集和使用的规章条例。不少地方由当地人民银行、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部门掌握的政务信息,在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取得积极突破。

          (四)人民群众对诚信建设有迫切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涉及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大幅增加,专家、学者加强了对信用体系建设的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据媒体报道,一个地方对106家不同类型的企业所进行的信用调研结果显示,I00%的企业及其员工希望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五)国外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加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等一些国家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好的启示和经验。

          四、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在前不久张平主任、周小川行长共同主持召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I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关于《规划纲要》编制进展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重点工作任务》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和分工实施的说明。根据原则通过的这两个文件的精神,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当前的重点任务可以归纳为“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

          (一)两个顶层设计

        一是做好《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作为我国首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将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重点和主要政策作出部署,成为指导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大件。目前,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已共同起草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一2020年)》征求意见稿。下一步,我们将在广泛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高法院,高捡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对《规划纲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国务院审议,力争早日颁布实施。

        二是加快推进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是一项长期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等不得的紧迫工作,要按照“先出规章,加紧立法”的思路稳步推进。要通过发布一些规范性文件,抓紧把已经形成共识的问题先规范起来,等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之后,再按照规章、法规的不同层次有序推进,以逐步形成涵盖信用信息资源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应用、信用服务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内容,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形成共识且亟待规范的问题,要切实提高立法层次。当前,《征信业管理条例》已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近期就将出台。下一步,我们拟向全国人大提出将《公共信用信息法》列入下届人大立法计划。在加快推进信用立法的同肘,还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考虑到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标准体系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下一步,要加快信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要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主体识别标识、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

          (二)三大关键举措

        一是加快完善征信记录。完善征信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加紧推进。要按照强制性征信计划项目、重点征信计划项目、引导性征信项目的不同层次,编制年度征集计划,开发征信空间。要重点推进信用服务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上市和发债企业、药品食品生产企业、网站、网络购物企业、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各类金融企业及担保机构、重点施工设计企业和全部监理企业、货运企业与从业人员、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征信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先行建立失信记录档案,加快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各地方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备单位的信用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冲的核心机制,是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对诚实守信者,要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在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文持;对作假失信者,要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切实加大惩戒力度。要通过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是加快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要鼓励和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要特别重视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建设,一开始,就把所有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起来。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失信行为,要本着  “一次出格,终身禁入”的原则,实行最严厉的惩戒措施。

          (三)四大重点领域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发挥重要的表率、导向作用。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行为主体。政府是否诚信,较之于企业诚信、个人诚信而言,具有更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政府只有切实做到诚实守信,成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才能引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为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我们要牢固树立  “诚信政府”的新理念,强化责任政府、为民政府的意识,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取信于民;以政府在信用管理中的更大作为取信于民。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信用培训和教育,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要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建立健全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和行为的透明度,保证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人与人之间商务关系得以维护的基本依据,是经济生活得以展开的基础条件,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底线。为切实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纳税、信贷、资金募集、电子商务、劳动用工等为重点,加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务信用环境,促使法人和自然人更加注重通过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塑造诚信形象,保持良好信用,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失信行为。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持信予人,才会有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在积极互动中发展进步,才能基于新的社会结构实现持久繁荣稳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既要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将诚实守信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又要以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知识产权、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开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社会信用体系只有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才能确保运转高效,才能确保公平正义。为大力促进司法公信建设,首先要依照司法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推动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强公信。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立法、司法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处罚标准,实现以标准促司法公信建设。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监督促公正、强公信。要加强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廉正建设和作风建设,实现以廉洁促公正、强公信。

          (四)五大推进载体

        一是加快信用示范试点建设。开展示范试点是有效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继续探索、继续深化,有新的提升,要广泛开展信用示范试点工作。当前,要选择社会广泛关注、信用缺失问题突出的行业推进示范试点;要选择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备项工作基础比较扎实,试点工作积极性强的地方先行示范试点。这里面既可以是综合性的地区试点,也可以突出特色,就平台建设、信息应用、机构培育、文化宣传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要利用城市覆盖面广、涉及面宽的优势,开展社会信用城市建设示范试点;要开展一些区域合作的示范试点,比如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的信用合作试点;还要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发展试点,重点扶持培育若干具有较大规模和市场公信力的全国性信用服务机构。试点越多,内容越丰富,实践基础越扎实,就越容易形成共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就越容易推进。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备种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这些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要率先加强信用建设。要加快建立健全各重点领域的专项信用信息平台,在日常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加大对平台信用信息的运用,推动重点领域率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信用信息有效传播的基本硬件支撑。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国交换”的原则,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属地服务的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国家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各地方要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度,为征集和应用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诚信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出位置,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营造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披露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网络,使失信者声誉扫地,寸步难行。要加强诚信文化教育,把诚信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的课程和职业技能培训中,使诚信价值观念深入人心。要十分注重信用管理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切实加强信用人才培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五是加强信用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的信用工作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要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构和监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地方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和在信用监管申的核心作用。

        五、要以克难攻坚的意志和艺术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二项非常艰巨的创新性工作。目前大力推进这项工作至少有  “三难”:一是没有专门机构来抓这项工作。从国家层面来讲,即使有部际联席会认的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认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但还没有专门机构,主要是依托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从各地情况看,机构设置不一,即使设置有专门机构,也是分布在不同部门,给工作推进造成一定难度。二是信用建设领域积累问题较多。我国企业和公众的信用观念淡薄,失信问题严重,备种社会矛盾交织,而群众的期望值很高,这是动力也是压力。三是各项工作大多处在起步阶段。从工作范围和领域来讲,社会信用体系范围不断扩大,从金融和经济领域扩大到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领域,而这些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从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层面来讲,还没有相应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还没有建立全覆盖的、统一的征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还非常不完善,在不少问题上还没有形成共识,等等。但是,越是面临重重困难,我们越要积极作为。为此,我们要有克难攻坚的坚强意志,更要讲究工作艺术和工作方法。

          第一,要善于把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既要全面椎进,更要善于重点突破。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是重中之重,一定要尽快有所突破。在征信领域,一是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出征信计划,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失信问题突出的领域实施强制征信用;二是开展向社会推荐征信机构工作,一方面通过为征信机构创造需求扶持征信机构发展,一方面抓好征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在惩戒失信领域,一是先从行政审批事项做起,进行信用记录核查;二是鼓励各地出台联合惩戒失信的办法。

        第二,要善于把自上而下推动与自下而上推动有机结合起来。

        我们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今天这次会议,下发一些文件,都是自上而下伪推动。但更重要的是要自下而上推动;因为很多工作要从基层做起,基层有创造性。从近年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希望各地要敢于创造性地工作。

        第三,要善于把共识先行与深入研究探索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宽,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部达成共识。对达成共识的,要先行推进;对尚未达成共识的,要继续深入研究。

        第四,要善于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建有机结合起来。

        要强调把群众发动起来,把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出来。从中国国情的实际出发,政府推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市场化运作则是最终选择。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互联互通,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同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社会的作用和市场的作用,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尤其是当前,政府部门有积极性的,要支持政府部门做;政府部门没有积极性的,要文持社会层面做。

          第五,要善于把全面动员与示范带动有机结合起来。

      既要广泛开展信用示范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城市、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等活动,充分调动示范试点地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通过示范试点的深入开展,带动全社会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全面动员与示范带动的有机结合,更快、更好、更有效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期待各省区市以富有创造性的大胆实践为全国创造经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省、区、市的积极努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创新,使各项工作其正落到实处。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同联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各个地区和许多部门。我们只有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九,才能够切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尤其是在各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各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方面,只有破除本位观念,加强沟通协作,相互有力支持,才能够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总而言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大且光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各个地方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既要加强对这项工作时指导,又要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要明确信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成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8月份,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曾联合发文,请各省区市明确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目前,已有17个地方已经明确牵头部门,但河北、山西、吉林、上海、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尚未报来牵头部门名单。请尚未报来牵头部门的省区市,抓紧上报牵头部门名单。要大力加强公共征信机构建设,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本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计划或指导意见,细化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做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

        三要细化目标责任,实施绩效考核。开展督促检查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备种矛盾和问题,既要抓紧研究解决,同时也要及时向联席会认反映,以便联席会议有针对性地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要选好抓好载体,推进创新示范。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最具典型借鉴意义,同时又能起到良好社会效果的载体,大胆进行创新示范。通过各地载体建设,加快信用示范试点、重点领域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和信用工作机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地区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带动全国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要加强学习研究,善于借鉴经验。虽然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步探索阶段,但各地区、各部门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已经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对近年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和交流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好地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而促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部分认识不一致、不充分的重难点问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理论政策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这些理论和政策研究成果,要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与其他地区和其他部门共享,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降低成本,提高成效。

        同志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奋发有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信用制度,努力开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