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派驻机构建设 研究全省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04.03.2015  13:00

    春节前夕,省纪委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召开全省旅游系统纪检组长工作会议,这是进入2015年以来,全省旅游系统召开的第一个行业性会议。重点研究如何加强旅游行业纪检派驻机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2014年以来,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加强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讲话内容;总结驻在部门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情况,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会议由驻局纪检组长高国明主持,全省各设区市(包括辛集、定州)旅游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省内部分廉政监督员及省旅游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还就如何加强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辅导,组织观看了中央信访室领导亲自讲授的《关于纪检监察来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视频讲座。

    会议指出,2014年是全省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反腐倡廉持续发力的重要一年。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凝神聚力、主动作为,狠抓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落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围绕中心、聚焦主业,着力深化“三转”学习贯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责任意识,促进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聚焦主业,科学履职,推进“三转”不断深入;三是以调研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多种形式监督,为进一步优化全省旅游政治生态环境,推动旅游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切实提高旅游行业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做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的基础保障。当前,全省旅游行业纪检监察队伍还存在诸多不足,认识不高、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繁重任务,必须自觉学习,深入创新,加强交流,尽快提高综合分析、总结归纳、理解判断“三中能力”,努力形成认识上一致、业务上聚焦、能力上互学的良好局面。

    驻省旅游局纪检组长高国明同志在会上作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正确认识反腐形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总基调的把握,应当看到腐败与反腐败成胶着状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能踩刹车。就全省旅游行业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层层传导责任还不到位,监督执纪方面还存在一些盲区,“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派驻机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是 克服“旅游无大事”的模糊思想,深刻认识全省旅游发展势头上升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旅游产业点多、面广、资金分散、监管难度大等特点,履职尽责。 二是 要在全省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加强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是 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建设,形成各负其责、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

    二、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不断提高监督履职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关键是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 一是 协调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及相关内设机构承担起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比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好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核等。 二是 派驻机构要运用创新思维,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在开展常规性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开展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和体检式调研监督,增强“病情”诊断能力。 三是 树立担当精神,增强派驻监督的有效性,要利用好“驻”的平台,争取党组的支持,不等、不靠、不躲,努力实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

    三、加强驻在部门的制度建设,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

    制度是工作的标准。目前,各种制度不少,但不够系统,联系实际较差,落实也不到位。下一步,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和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督促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和细则,特别是进一步完善驻在部门“四项重点工作”的监督程序、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等,确保监督上位;要以落实“两个责任”课题调研为抓手,开展“体检式”专项监督,继续探索社会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加强纪律建设,不断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