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研发投入占比纳入市县年度考核

10.08.2018  18:12

  河北省日前出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作用,为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提供法制保障。

  为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内生动力,条例明确,用于科技进步、创新创业的专项资金,应确定一定比例用于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对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给予补助。对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省级财政可以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条例规定,将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率、创新质量效益以及有关创新政策的落实等评价内容,纳入市、县年度考核指标。

  为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条例要求企业获得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赋予学科带头人、重大创新平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方面更多的支配权。 (宗禾)

湖北武汉:围绕四大主线开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保审计厅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优化政府服务和保障功能
  (记者郑佳洵 闫思宇)《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