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背后:谁给了非法生产的底气

14.11.2014  11:56
 

■连锁反应。新华社发

 

   

■8月19日,一位遇难矿工家属满脸愁容,在东方煤矿门口等候。

 

 

安监部门曾两次暗访东方煤矿都没发现问题,被疑有“内鬼

今年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9人作业,其中12人升井,其余27人被困。记者11日从安徽淮南东方煤矿“8·19”事故调查组、淮南市委市政府等部门了解到,“8·19”事故井下被困的27人已经全部确认死亡,目前事故现场已停止搜救。调查矿难背后的东西,记者发现了太多人为的因素,使本应在萌芽期消除的安全隐患,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非法生产底气十足,权钱交易鬼魅现形

东方煤矿爆炸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此之多,令人费解。比如非法生产至少在2012年就已开始,难道监管部门对此毫不知情?

据参与现场救援的专家介绍,东方煤矿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矿,但开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采方法不规范,使用的是多年前就已淘汰的采煤工艺。其次是越界开采,其开采范围已超过了授权其许可开采范围。许可开采深度为地下370米,实际上开采深度达到地下500多米。越界深度多达100多米。此次爆炸事故发生的开采作业区就是在地下520米左右。超范围开采如此之大,明显不是几天就能完成的,而是长期非法开采才能达到这样的深度。

淮南市谢家集区安监局副局长吴智勇说,井下作业和地面上情况不同,不能轻易用肉眼看出来是否违规,虽然他下井2次检查,但井下形势复杂,而且煤矿非法开采,肯定是故意躲避欺骗监管部门。

一名在东方煤矿工作2年多的矿工告诉记者,政府部门来煤矿检查时,到不了工人作业的地方。因为绞车只能停到井下300多米,不能再下去。煤矿其实继续偷着挖洞往下开采,一直挖到了地下500多米。

对东方煤矿非法开采问题,安监部门是真不知情,还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呢?谢家集区检察机关查明,2012年,东方煤矿因为非法生产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但是,矿长于清泉送给时任安监局总工程师余启林5000元,随后余启林按照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上报。这使得东方煤矿成功躲避了安监部门对其非法生产行为的处罚。

为了能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得到关照,于清泉在2011年至2014年间,以过节名义先后七次送给余启林31000元。余启林明知其送钱目的,仍收下了对方所送财物。于清泉还给时任谢家集区安监局局长柏发新4万元,以便东方煤矿能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得到对方的关照。早在爆炸事故发生前,余启林、柏发新均因涉嫌受贿在今年3月被逮捕。

安监局“窝案”和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之间的钱权交易,早在事故发生前3个月就已查明,有关部门是否就此进行了详细调查及隐患的排除?

2012年之前瞒报的非法生产行为,与此次瓦斯爆炸的关系,检察机关表示将在下一步事故调查中进行详细调查。

瓦斯超标照常下井,政府禁令成一纸空文

一位王姓失联矿工的女儿告诉记者:“我父亲出事前几天还在家说矿井内瓦斯味道大,但是矿上还是让他们下井。”多位东方煤矿矿工和家属们证实,瓦斯超标下井是常事。

有时巷道瓦斯浓度达到1.5%甚至2%以上都不停产,采矿区域的浓度更高,有时甚至高达5%以上。”一位矿工说,煤矿为了多挣钱,根本不管工人死活。

多名煤矿工人反映,出事前的几个月,也一直都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停产过,每月30天无休,三班倒,10天早班,10天中班,10天晚班。煤矿让工人下井时间越长越好,每次工作八小时算少的,十几个小时是常事。

东方煤矿还无视政令,拒不执行政府停产通知。淮南市政府通报显示,6月30日和7月1日,淮南市政府曾先后两次下达汛期停产通知,要求全市地方煤矿立即停产,但是,东方煤矿并未执行市政府指令。据吴智勇介绍,区安监局7月初召集会议要求各煤矿严格执行停产禁令。包括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在内的几个矿长,都来参会了,也表态会执行停产通知。但实际上东方煤矿并未停止生产。

记者调查了解到,东方煤矿汛期生产的行为,在两年前就已有苗头。司法机关查明,2012年,因防汛工作要求,淮南市小煤矿停产,后规定需通过检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为尽早进行生产,于清泉送给时任谢家集区总工程师余启林2000元,后余启林为该矿安排检查,该矿得以较早恢复生产。

两次暗访不起作用 监管部门或有“内鬼”?

记者调查了解到,就在东方煤矿爆炸事故前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即8月14日的上午和晚上,安监部门曾两次暗访东方煤矿。据吴智勇介绍,不论是白天的突击检查,还是夜间的暗访抽查,调查的结果都没发现该煤矿存在生产活动的迹象。

14日抽查那天,我们晚班一般是9点点名,但矿上把工人撵到屋子里面藏起来,不开工,等检查的人走了,再让工人们继续干活。”据此次获救的东方煤矿矿工回忆说,上面一有人来检查,煤矿领导就安排人在路口盯着,只要车子一来,就通知调度人员。一些失联矿工家属也证实了检查当天,这些矿工仍然去上班了。

到底是煤矿老板善于伪装,每一次遭遇明察暗访都能蒙混过关?还是监管部门作风漂浮走过场?或者监管部门仍有“内鬼”给煤矿通风报信呢?同时,东方煤矿非法生产遭瞒报的问题,今年5月就已被司法机关查明,为何当地政府官员却无一察觉呢?期待事故调查组的下一步深入调查,能给出清晰答案。

新闻

延伸

每一起矿难背后的脉络为何如此相似

每一起矿难,尽管新闻要素上各有不同,但都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和失去亲人的悲痛。细数近三年来重大矿难事故,除部分地区存在着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等客观因素外,几乎每一起矿难背后都隐藏着相似的脉络,那就是“生命线”与“巨额利益”的博弈。

——巨额利益驱使矿主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2012年,四川攀枝花肖家湾“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调查显示,事发矿非法违法开采,以掘代采、乱采滥挖。从2011年至事发前,这个矿在验收批准的开采区域仅生产煤炭1.43万吨,而在非法违法区域的产煤量达21.14万吨。2012年,云南富源矿难17名矿工遇难,事故原因系矿主擅自作业,煤矿未采取瓦斯防治措施,擅自打开密闭,放炮作业,诱发事故发生。

——隐瞒非法违法生产真相,蓄意逃避监管。

肖家湾煤矿为了隐瞒违法开采,逃避责任,采取伪造报表、记录等原始资料和在井下巷道打密闭的方式对付检查。为了隐瞒非法违法生产真相,事发矿竟然没有一张能反映井下真实情况的图纸,如“迷宫”般乱采滥挖,冒险蛮干。

——“官煤”勾结,被矿主“绑架”。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2013年、2014年连续发生矿难并存在瞒报,其中,宏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瞒报半年之久才被发现。今年7月,黑龙江鹤岗市兴成煤矿发生事故长达15天的时间里,当地部门的态度一直暧昧不清,甚至在事件被定性为瞒报后,对相关信息仍遮遮掩掩。

——金钱输送下的监管必然导致责任缺失,监管渎职。

山西善福联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年底到期后处于停工停产状态,长治市政府决定由三元古韩集团派人进行安全方面的日常监管,同时襄垣县煤管局也派出驻矿安检员和“五人巡查小组”对其进行监管。然而,这些监管却形同虚设,2012年4月,这个停产煤矿由于非法生产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1名矿工遇难,驻矿监管人员的责任何在?早就被责令将非法开采的煤层予以密闭的贵州平坝大山煤矿,当年春节后就存在非法生产行为,2013年5月又造成12人死亡。按规定,驻矿安监员每天必须定时将监管内容按要求填报安监局,但当地安监局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是“没有接到过驻矿安监员的报告”。

——金钱开道,监管形同虚设,加之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引发矿难悲剧是迟早的事。

一起起矿难背后的脉络渐渐清晰,如何吸取这血的教训,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