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峰峰矿区:审计局四措并举打造阳光审计

18.08.2015  11:01

 

  一是审计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 “三定”方案职责,确定了12项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审计项目计划公开。年初将确定的审计项目以区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到各乡镇、区直部门单位及相关单位,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审计过程公开。在审计进点时,召开由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计进点会议,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审计人员工作纪律等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开,实行双向承诺、相互监督。
  四是审计结果公开。会同纪检、组织等部门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通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提高对干部管理的正对性。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题汇报或以《审计要情》上报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