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01.201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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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鹿泉区法院将一批“老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审查属实的,酌情予以奖励。本报将陆续对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

1、被执行人王勇,男,汉族,1969年3月15日生,住鹿泉区富康小区。身份证号:130102196903150718。

未履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6)冀0110民初3971号民事调解书。

依据调解书,被告自愿向原告偿还借款160000元(其中包括利息、诉讼费、保全费)。除被告已支付40000元外,其余应按期偿还。

2、被执行人郭建,男,汉族,住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大街380号3-1-1501。身份证号:130128199312010032。

未履行石家庄仲裁委员会[2015]第508号仲裁裁决书。

3、被执行人薛文魁,男,1963年11月23日生,汉族,住鹿泉区获鹿镇小毕村。

被执行人韩俊花,女,1963年6月27日生,汉族,住鹿泉区获鹿镇小毕村。身份证号130185196306270026。

未履行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6)冀0110民初3363号民事判决书。

依据判决书,终止原告张会君与被告薛文魁的合伙关系。被告薛文魁、韩俊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回原告张会君246200元。如未按判决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被执行人王彦飞,男,汉族,1977年2月11日生,住石家庄市赞皇县清河乡加应寺村刘家台街35号。身份证号132332197702113019。

未履行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裁字【2015】第532号裁决书。

依据裁决书,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拖欠本金的罚息、利息等合计310972.34元。

5、被执行人周永哲,男,汉族,1976年2月17日出生,住鹿泉区获鹿镇向阳大街229号1栋1单元201号。

未履行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石裁字【2015】第533号裁决书。

裁决书显示,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拖欠本金的罚息、利息等合计316033.65元。(记者戴丽丽)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