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为Ⅱ级 明天限行3和8

07.04.2017  08:17

河北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段丽茜)今天,石家庄市发布通告,将于22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明天限行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

经石家庄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计近期石家庄市仍处于弱气压场控制,湿度大,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浓度将累积上升,空气质量中到重度污染。

升级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石家庄市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也可按照“一厂一册”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限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本辖区3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建材行业中水泥及水泥粉磨站、钙镁、陶瓷等企业停产。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石家庄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每日7时至20时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4月7日限行3和8,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增加公交车运行能力,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

责任编辑:田士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