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轻微刑事案件“轻刑快审”

27.03.2015  01:31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洪坡)近日,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首次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对5起涉嫌盗窃罪,1件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审判,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书送达被告人仅用了4天时间。

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推行,新华法院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实施细则》,对轻刑案件快速审理的适用范围、审判团队、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公诉机关移送起诉的该类案件,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将卷宗材料转案件主办人,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送达起诉书。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穿囚服、不带械具,庭审过程全程网络视频直播并微博直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实现司法的人性化和公开化。法庭准备工作集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护等进一步简化,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法定权利。独任审判员对适用“轻刑快审”程序的案件当庭宣判,庭后由独任审判员及时制作、签发裁判文书,制作裁判文书实现要素填充和格式简化,并最迟于当庭宣判后一日内送达当事人。

新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使诉讼周期大大缩短,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未决前羁押时间过长而产生的翻供、串供等影响审判效率的现象。因服判息诉率高,也大大缓解了看守所的羁押负担,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

河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良酷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点评会上表示,该6起件案件通过独任审判每个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足10分钟,审理期限仅4天且被告人均不上诉,检察机关也不抗诉,充分体现出了“轻刑快审”机制的效果,这一做法要在全省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