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拟于今年6月一审

03.03.2016  10:04

  昨天,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重点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将制定《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根据石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拟安排立法四部,其中,新制定的一部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需修订的三部为《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拟于今年6月一审,10月二审,11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于今年4月一审,8月二审,9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拟于今年10月一审,12月二审,明年1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后,3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拟在国家和省的上位法修订完成后,再适时启动相关工作。

  确定16件重点代表建议

  据了解,石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482件(包括全部议案转建议39件),涉及石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最多,共146件,占代表建议的30%。而且,今年的代表建议数量持续增加,提建议人数不断增多,建议质量明显提高。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从全部代表建议中筛选提出了重点代表建议初步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16项重点代表建议。其中,财经方面的6项,农业农村方面的1项,城建环资方面的3项,教科文卫方面的4项,内务司法方面的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