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花甲男酒后强奸前妻被捕 称“她还是我老婆”

02.08.2014  09:26

    石家庄鹿泉市60岁的李某和妻子离婚调解书签字生效后,又在酒后以暴力手段强行和女方发生性关系,结果触犯了刑法,被鹿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30日,李某被依法执行逮捕。

    李某今年60岁,不久前,他与妻子赵某离了婚。经调解,二人婚后一起合盖的房子归前妻赵某所有,赵某付给李某5万元建房款。离婚后第二天,前妻赵某先给了李某2万元,双方说好剩余的钱款以后结清。7月4日中午,李某酒后来到前妻赵某家声称要钱。之后,李某进了前妻的寝室,采取言语威胁及手掐对方的脖子等方式,强行要求与赵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李某仍强行与前妻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李某逃跑,第二天赵某报了警。

    7月6日上午,李某回到自己的住处,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来将其抓获。在派出所里,李某对民警说:“离婚才几天,她还是我老婆,与她发生性关系,怎么能算强奸呢?”经民警讲解法律知识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经审讯,李某涉嫌强奸被鹿泉警方刑拘。据了解,李某在看守所的日子里表现出了极度的悔恨,他开始反思自己做的傻事,希望受害者能原谅自己的过错。7月30日,李某被鹿泉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民警提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即视为强奸,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这起案例给人以警示,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女性如被男方侵犯,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记者董世杰通讯员郄世民谷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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