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治、提、促”专项行动典型案件通报

09.01.2017  15:31

 石家庄灵寿县副县长康二中,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县供销商厦租赁费、违约金不能及时追回以及成品油市场管理混乱负有领导责任。康二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王涛,不认真依法履职,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滥用职权,私自违规调取(查询)他人通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市公安局给予王涛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