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 通报十大典型案例

12.12.2015  12:22

12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开放日当天,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军恒通报了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涉及3973件各类犯罪的嫌疑人5450人,提起公诉6207件,涉及犯罪嫌疑人9712人。
(做图)其中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0件,281人,同比增长52%;其中大案184件,238人,同比增长51.6%,要案31件,31人,同比增长24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67件,127人。

同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藏玉平通报了检察工作中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

1、梁广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从2013年8月份开始,梁广在裕华区某保健品店长期销售伟哥等保健品,经鉴定,保健品中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成份西地那非。2014年8月,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梁广提起公诉。

2、高中锁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4月,高中锁等5人在新华区某村院内,采用离心机分离含有锌等重金属的原料锌土,采用高温熔炼生产较高纯度的重金属物质锌锭,严重污染了环境。2014年10月,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5人提起公诉。

3、张霄飞等污染环境案
2014年3月,张霄飞等5人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在正定新区某饲料厂内,雇佣工人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2014年10月,正定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5人提起公诉。

4、陈顺合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陈顺合、陈亚亚合伙在私人作坊内非法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吊白块”的腐竹,并聘请耿兵亮提供“吊白块”和添加技术。2015年1月,正定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5、刘建彬等非法采矿案
2014年10月,刘建彬等3人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正定县某村滹沱河河道内,非法开采矿砂资源5153立方米,价值77295元。2015年2月,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3人提起公诉。

6、郝拥军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
2014年10月,郝拥军、冯丽强从勾仲青处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草原雕2只,苍鹰7只,后又从集市购买1只苍鹰,随后将8只野生动物出售。2015年4月,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对3人提起公诉。

7、李彩芬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4年12月,李彩芬非法收购、捡拾病死猪,在家中加工病死猪肉,在其加工点,查获死猪71头,加工后的白条肉5.8吨。2015年5月,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对李彩芬提起公诉。

8、张银斗等非法采矿案
2014年11月至次年3月,张银斗等四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采建筑用砂并出售,涉案价值153790元。2015年9月,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4人提起公诉。

9、曹树海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3年9月,曹树海在明知是病死猪肉的情况下,多次从苗永飞、王学雷处购买病死猪肉,后销售给做包子和火腿肠的客户。2014年10月,元氏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10、张秀花污染环境案
2013年11月,张秀花在赵县某工厂车间内组织指挥工人做硫酸氨结晶试验,并授意指挥工人将试验过程中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洨河,2015年8月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张秀花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