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某商场有杀人现场?警方通过官微对外辟谣

04.01.2016  09:51

  日前,一条关于石家庄某商场有杀人现场的消息,在石家庄市民朋友圈被大量转发,造成看到这条消息的市民恐慌、紧张。很快,石家庄警方便利用官方微博等渠道对外发布辟谣消息,这是一条谣言。

  那么,面对网络上的恶性消息时,我们应当怎样做呢?本报特别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的有关民警,民警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络上发现恶性消息时,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转发,要通过拨打110、关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或石家庄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报、投诉,警方会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做出反馈。

  同时,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规定,造谣、传谣引起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月2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消息称:网传的“某商场杀人”事件,经核实,市局指挥中心未接到类似报警,该商场周边派出所、刑警中队也均未接到类似报警,附近巡逻民警也未发现可疑情况。警方提示,未经核实信息,请勿随意传播。如果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针对如何确定恶性信息的真实性,在网络上遇到恶性信息应当怎么办等问题,本报特别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有关民警。警方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络上发现恶性消息时,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就盲目转发,要通过拨打110、关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石家庄公安网络发言人)并留言、关注石家庄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该微信号为:sjzwjxczf)并留言等方式举报、投诉,警方会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并做出反馈。

  同时,民警提醒,根据刑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