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规:城市绿化广场跳广场舞将有时间限制

13.11.2015  20:06

最近几年,广场舞非常流行,尤其是在一些公园、广场等场所,每天都有很多人跟着音乐翩翩起舞。不过,为了减少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省会在近日专门出台了规定,广场舞不能跟以前一样想跳就跳啦!

这是记者在2014年7月份在长安公园拍摄到的画面,虽然天气炎热,但是几位打陀螺和甩鞭子的“发烧友”,正冒着烈日,挥汗如雨;伴随着阵阵摧枯拉朽的鞭子声,这些健身爱好者附近几米的范围,基本上没人敢通过。

为了给游客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的游园环境,去年我市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从2014年7月1号开始,市区范围内的公园,禁止甩鞭子、打陀螺等活动,并限定了跳广场舞的时间。而在近日,我市又出台了《石家庄市城市绿化广场管理规定》,对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管理的,以集会活动和防灾避险为主要功能,兼具纪念、游憩等功能的广场绿地上的活动进行了规范。

另外,对于在城市绿化广场使用音响伴奏器材跳广场舞、练健身操、唱歌(戏)以及操作乐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也有了新的要求。时间严格控制在7∶00-11∶00和15∶00-21∶00之间,声音不得高于60分贝。

规定》还明确指出除童车、残疾人专用车外,机动车,非机动车不能擅自进入广场行驶或停放。临时使用城市绿化广场,不允许举办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公益性活动须经所属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民生关注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