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拟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29.11.2018  11:15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王萌)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切实加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保留城市历史记忆,按照《河北省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技术规定(暂行)》要求,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文物、住建等部门,经普查、价值评估、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并征询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后,遴选出石家庄市拟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现将该名录进行公示。同时,还将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据了解,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

公示地点:1.石家庄市规划馆(体育南大街269号世纪公园西入口南侧);2.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sjzghj.gov.cn)。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或者书面邮寄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注明历史建筑公示意见),反馈意见的利害关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311-88627843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7号,邮编:050000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