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建居民健康查询档案 政策利好解决百姓看病难

14.03.2015  12:45

在1-2个县试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化用药;对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危伤病、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落实“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启动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昨天召开的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上传来一连串好消息,多项重大举措力保百姓今年看病不再难。

深化医改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争取将医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保障医院高效运转和健康发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力落实“631”补偿政策,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收(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争取得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基本药物

1-2个县试水合理化用药

完善新平台药品集中议价工作,建立药品采购动态调整机制,使新平台各项检测指标保持全省领先。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力争实现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15%的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药房建设,新增50家试点。在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化用药试点。

基本医疗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今年全市将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政府补助资金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做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范围。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危伤病、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落实“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基层卫生服务

启动实施提升工程

2015年,各县(市、区)建成2-4个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年内实现1/3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建设标准。推广驻村医生制度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3+X”模式,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要全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

公共卫生

万名指导员提供健康指导

今年将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进万名健康指导员“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形成独具石家庄特色的大医院专科医生、社区全科医师、居民健康指导员“三位一体”无缝隙健康管理新模式,宣传健康素养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分级诊疗

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今年全市将制定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理性就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诊疗新模式。

健康信息化

推行居民健康档案查询服务

今年力争基本实现居民健康卡新农合参合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推行居民健康档案查询服务,加强区域电子病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全面优化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实现医院之间、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优质资源

与京津知名医院“联姻

2015年,市级医院将全部与京津知名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让省会百姓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京津名医的服务。

重大疾病

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

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做好消除疟疾考评工作,巩固消除麻风病成果;加强布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遏制局部传染病疫情高发势头;全面做好癌症早诊早治、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做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等。

医疗服务

继续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诊疗规范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继续实施河北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开展“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活动。

和谐医患关系

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今年全市将努力建立和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年内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100%,逐步推进驻石省级医疗机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

中医中药

拓展托幼机构儿童“治未病”试点

今年将探索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模式。拓展托幼机构儿童“治未病”试点工作,在50所幼儿园举办“3-6岁儿童中医治未病指导培训班”,培训老师和家长,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同时,选择5所中小学,开展中医穴位按摩预防青少年近视眼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