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35条举措力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0.09.20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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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出台

石家庄市35条举措力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为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促进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增收,市发改委组织20个部门起草了石家庄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日前,市政府以石政发〔2017〕43号文件正式印发。

意见》通过35条实实在在的具体举措,促进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0年,石家庄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进一步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就业是富民之基。要让居民增收,首先要保证就业率增加、收入增长。在就业方面,石家庄市将落实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二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行业)高校毕业生,同级财政可给予专项安家费。积极做好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拿出一定数量和比例的岗位,制定专项招录、招聘计划。积极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就业创业。

对创业者,石家庄市将积极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组织基地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打造创业辅导师队伍,提高基地管理人员水平。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返乡创业、就地创业和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财政税收支持。积极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就业创业。

在农民增收方面,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农民通过短期培训、半工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到2020年,石家庄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万人。推广“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模式,培育一批旅游特色村。组织和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农超、农市、农企电商对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实现石家庄市584个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断增加。提升家庭手工业组织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建立农特产品网销体系,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网店,每个贫困村培训2名以上电商扶贫带头人。(记者吴温)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