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

09.07.2015  11:22

    石家庄日报记者 吴 温

    建立诚信社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着力推进的重要工程。近日,《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正式出台,这也是我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其发布实施标志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系统、有序的组织实施阶段。

    规划目标

    到2017年,一个涵盖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应用、奖惩、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体系将逐步建立健全。到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信用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政务诚信建设

    进一步加大政府

    信息公开力度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按照规划,我市将把政务诚信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建立政务诚信评价、考核制度,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多个领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有诺必践,取信于民”的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履职行为。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督,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

    加强各级政府自身诚信建设,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守信意识。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策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建立健全行政监察、监督制度,行政诉讼、责任追究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强化行政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约束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