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10.05.2017  09:41

日前,第五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开展该活动,旨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选树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标杆,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典型。各类别标准是: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组成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会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工委等组织接受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并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向市活动组委会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之后由省会文明委确定第五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名单和我市省级道德模范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

石家庄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70号省会文明办综合处,邮编:050000;电话:0311-87851600,传真:0311-870491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记者 张静雯)

责任编辑: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