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

10.04.2017  09:00

    4月7日,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石家庄地铁正式进入了依法规划建设、依法运营管理的法治化轨道。

  轨道交通是目前公认的影响各大城市发展的重要交通方式,能够对城市土地利用和产业布局以及人口的合理分布起到导向作用,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方便市民工作生活。因此,制定《条例》,用法律来保障石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初,制定《条例》计划正式启动,通过立法调研、论证等环节,于今年年初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条例》共七章,七十九条,内容涵盖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保护区与设施保护、运营管理、安全应急、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是一部涉及面较广、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不仅弥补了石市轨道交通法规的空白,也为促进石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保障运营安全,加强轨道交通管理,维护乘客和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

  目前在建的石家庄地铁首开工程30公里,已于今年2月20日开始“试运行”,计划6月底载客试运营。2017年新开工程50公里,计划于2020年前建成投运,形成市区东西南北贯通的轨道交通骨干线网。同时,石市正在编制新一轮的“三网合一”(市域快轨、地铁轻轨、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实现全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覆盖,加快建设轨道上的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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