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5.09.2016  03:10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9月13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石家庄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新乐市西安家庄村村委会主任李宗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4月20日,李宗昌向马头铺镇党委申报,为其子举办婚宴。4月26日婚礼当天,李宗昌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大操大办其子婚宴。李宗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藁城区木连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兴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3月至7月,何兴辉任木连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3次收受他人所送礼品、购物卡等,价值共计6000元。何兴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家庄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处处长闫长润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闫长润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强制隔离戒毒处处长期间,未经批准多次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上下班,接送家人、回老家等,造成不良影响。闫长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