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为适应“双随机”要求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07.12.2015  14:25
          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我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特别是重点围绕改善我市环境和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以提升环保执法队伍的能力、标准、效率为核心,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加强支队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根据石家庄市企业分布及特点,各监察大队安排专人分别就钢铁行业、热电行业、制革行业、水泥行业以及焦化行业等进行讲解,以一厂一册为蓝本,结合企业的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及排污费计算等进行授课,重点讲解现场监察执法要点以及常见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等内容。各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准备授课内容,针对日常执法工作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通过授课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全体参训人员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每节课都有所学、有所用、有所提高,全面提高了环境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