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30.06.2015  19:00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jzhb.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领取。

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分类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四种,政务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有效补充。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网站、信息专刊或者当地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四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

五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