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举报奖励办法公布

17.11.2017  15:34

 

 

    石家庄新闻网讯(记者 双鹏飞)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近日,石家庄市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对于举报情况,一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可获得500-50000元的奖励。

今后,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42环境污染举报专线,或登录“石家庄微环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包括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基本违法事实等。其中,对于举报一般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属实,举报人可获500-2000元奖励;对于举报偷排偷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属实,举报人可获2000-20000元奖励;对于举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性质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属实,举报人可获20000-50000元奖励。

而对于举报事实不清,导致举报内容无法查实的;举报前违法行为已由相关部门立案的;举报的违法行为在举报前被相关部门处罚,正在整改的;举报前媒体已曝光的情况,则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同时,对恶意举报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人权益受法律保护,举报案件查处过程也将严格保密。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