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29.08.2014  13:42

环境影响评价处工作承诺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各项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 “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无缺位制度”。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办事明白卡“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发放给申请人,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窗口一站式”审批和办理制度。 在“石家庄市投资促进中心”设有行政许可窗口,实行“一门受理”。同时安排业务素质全面,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做为“窗口人员”,必须能够当场答复项目单位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面的事由。不能以各种借口,回避或故意刁难项目单位办事人员。

三、减化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程序,减少跑办时间。 严格按照省、市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污染物减排项目、涉及民生的项目、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优先组织环评审查和审批;对于没有污染的项目,随到随办。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由法律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一律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对项目审核审批、项目验收,实行AB角制,做到互相协助,互相监督。

四、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审批前在我局进行公示,并将我局联系方式同时公告,进一步了解项目周围群众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处服务承诺

 

一、服务态度

坚持“五个一”服务,即办好每一件事,待好每一个人,接好每一个电话,释好每一项政策,干好每一项工作。推行“五零标准”, 即业务衔接“零距离”,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受理“零推诿”,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事项“零积压”,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零差错”,实行责任追究制;服务效果“零投诉”,实行绩效考核制。。

二、服务效率

环评文件材料齐全后6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对省市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对于没有污染的项目,随到随办。

三、服务纪律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收费公开。不违规收费。工作人员不到企业“吃、拿、卡、要、报”,不接受服务对象邀请的旅游、参观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处廉洁自律承诺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守“做人底线,用权底线,交友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环保形象,现承诺:

      1、不违反各项工作纪律,不冷漠刁难服务对象。

  2、不违规收费罚款和擅自设立或增加审批门槛、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执法。

      3、不到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处推销任何环保产品。   

4、不接受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           

5、不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接受各种馈赠。           

6、不索要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物品。

7、不在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聊天、炒股、打麻将等,不参与赌博。

8、不到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处报销应由自己负担的任何费用(包括手机费、油费、饭费、医药费和旅游费等)。

9、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接受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有影响公务和执法的宴请以及各种娱乐活动。

10、遵守“三严三实”的准则,不利用工作权力和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