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推行“五零”举措铸造钢铁之军

01.09.2014  16:14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环保局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实施“五零”举措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纪行为,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一是学习教育“零遗漏”。实行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纪检书记田海潮同志带班,监察室主任领学;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廉政意识。 二是自我监督“零死角”。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监督等机制,加强在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纠风执法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排查和预防,通过设置防控栏、制作风险警示卡等形式,将纪检干部岗位职权、工作流程、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予以公示。 三是关爱提醒“零距离”。按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在重大信访案件办理、重要节日来临时,群众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时,党员干部之间、科室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时,及时进行谈心提醒。通过“常拉袖子”、“常拍肩膀”,做到关口前移,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是制度建设“零缺位”。针对学习教育,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及行风建设工作分工》、《石家庄市环保局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全市环保系统“十八不准”》、《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严格了责任落实。同时针对内部管理,制定财务、人事、考勤、车辆管理、创先争优等各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五是问责查处“零容忍”。严格落实监督的再监督,严防“灯下黑”,对交办案件不按时限办理、压案不查、查而不果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执纪办案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办“关系案”、“人情案”的;对工作日中午饮酒、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