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四抓”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24.08.2015  10:25
一抓教育。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学习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环保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季活动”和“学习党纪政纪条规活动”。组织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和执法一线科室负责人到石家庄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抓好各级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抓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清理、下放和规范审批项目,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制定了《党风廉政手册》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手册》以及“全市环保系统十八不准规定”,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抓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接待费支出等进行监督,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相互监督的合力。截止7月底,参加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委员会4期,监督招标采购17次,试用期满转正和拟提拨使用的干部民主测评6次,均达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四抓惩处。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不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对3起上级交办的举报件进行核实,对局系统2名同志进行了警示谈话,3名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