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严把准入门槛、优化服务质量

25.09.2017  15:42

    石家庄市环保局以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把促进经济发展与从严环境影响评价结合起来,切实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措施,持续提升环保服务能力。

近年来,按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石家庄市环保局已连续5次下放了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目前市局仅保留“国家环保部明确要求由设区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化工、医药、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省环保厅下放审批权明确要求不能再下放的行业,及行政大厅联审联验的房地产项目和我市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在原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石家庄市环保局把原由市局审批但未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即下放至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验收。经统计,1900多个历年审批建设项目验收权限下放到了各县(市)区环保局,推进了建设项目早生产、早见效,达到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和绿色崛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