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总工会:救助门槛降低 帮扶范围扩大

15.12.2014  18:49

    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总工会获悉,我市第四期职工互助活动已于日前启动,目前已进入缴纳互助金阶段,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第四期职工互助活动救助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配合活动开展,我市出台了新的《石家庄市职工互助活动实施细则》,与旧的实施细则相比,新政再次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一是将职工互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期每人50元;二是将对十种重大疾病的救助扩展为十二种;三是因同一病种,两次或两次以上连续住院治疗的,可按累计医疗费所达到的档次计算救助额;四是将“本科及以下在读学生”纳入缴费职工、特困职工未成年子女救助范围;五是降低了十二种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的救助门槛,缴费职工及其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救助当期内,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达到3000元即可获得救助。六是将未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职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十二种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颅内肿瘤手术(需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肝硬化。

    为扩大救助金来源,此次允许和鼓励用人单位和基层工会为职工缴纳互助金或者由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和基层工会共同缴纳互助金。

    据了解,我市第三期职工互助活动共募集资金2142.85万元,42.1万职工参加活动。今年以来,已对1753人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116万元,所剩资金将自动转入下一期救助基金。(记者 戴丽丽)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