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常委制定约法八章

07.01.2016  10:19

本报讯 日前,市委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约法八章》,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严以律己,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经市委研究,特制定中共石家庄市委常委约法八章。

以上规定,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1.不准妄议中央; 2.不准信谣传谣;

3.不准搞小圈子; 4.不准欺骗组织;

5.不准插手工程; 6.不准干扰办案;

7.不准干预用人; 8.不准心浮气躁。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