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12月1日起集中办理

20.03.2017  01:32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集中办理2017年度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后每年城乡居民应在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参保缴费。

      此次缴费仍然可以在河北银行各网点办理,今年河北银行特开通了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ATM机、银行网点柜台等五种缴费渠道。通过以上自助渠道缴费一个月内均可凭缴费流水号到河北银行各网点自助多媒体机打印发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