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延期至12月1日

29.07.2016  17:33

为贯彻落实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动员大会及灾后安置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7月28日,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延期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时间由原定的2016年8月1日延期至2016年12月1日。延期期间,市区污水处理费仍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对违反紧急通知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