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80%

06.08.2014  23:49

    河北新闻网8月6日讯(记者张娜)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农村“洗脸”,一改过去脏乱差的形象,而难点就在于农村垃圾的处理。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农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到2020年达到100%。

     在每个村庄设置垃圾收集点 足量配备清运车辆

    《石家庄市农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要求,由石家庄市环保局牵头,全面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工作,通过“四清”彻底清理农村垃圾,并长期保持村庄整洁卫生。由石家庄市交通局牵头搞好主干线公路环境卫生,重点清理县级以上公路路面和两侧200米范围内垃圾,保持沿路整洁卫生。由石家庄市建设局牵头完善基础设施,根据人口和区域面积,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大中型规范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解决终端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在每个村庄按人口密度和村庄规划,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足量配备清运车辆。

     三种模式破解“垃圾围村

    为破解”垃圾围村”的困境,石家庄市政府推广三种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由城管部门全面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组织集中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公司外包”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财政投入聘请专业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各县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接管县垃圾填埋场,做到垃圾收集点垃圾日集日清。

    “源头分类可追溯、减量处理再利用”垃圾收集分类模式,对垃圾进行选择性收集,为每个农户配备2个垃圾桶,人均每月免费发放10只垃圾袋,对每只垃圾袋进行编码,以便随时发现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农户。农户每天将垃圾投放到指定投放点,村保洁员负责清运,并根据垃圾类别分别处理。

      要求每100户配备1名卫生保洁员

    《石家庄市农村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县(市)、区财政补贴、乡(镇)村统筹、农民集资、社会捐助等综合筹资机制。村可按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收取垃圾费,鼓励单位、企业、门店捐助,主要用于补贴保洁员工资和保洁工具购置。并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队伍,要求每100户配备1名卫生保洁员,每个保洁员确保有箱式垃圾车、有扫帚铁锹、有统一服装、有垃圾清运证。

    各县(市)、区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进程。要求藁城、鹿泉、正定、栾城环石家庄4县(市),到2017年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并逐步纳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县域面积小且有条件的平原县(市)重点推广“政府主导”和“公司外包”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矿区和高邑县到2015年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县域面积较大的县(市),特别是山区县,近期可划分2至3个区域,按区域推行适合本地条件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要求到2020年,石家庄全市农村实现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