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03.03.2015  12:38

石家庄市环保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网上公开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信息名称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2

文件编号

石政发〔2014〕30号

3

生成日期

2015年1月8日

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5

不公开理由

 

6

附    件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

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9

责任单位

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10

信息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3〕34号)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市政府。原《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发〔201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