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二手车不再限迁

14.07.2018  09:34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涛 实习生李大伟)为落实国家及河北省关于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有关规定,7月12日石家庄市发布关于取消石家庄市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外省转入石家庄市的机动车,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对本省跨设区市流通的机动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以外(即黄标车除外),只要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安全技术标准的,均可迁入。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