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上好提拔重用后的“廉政第一课”

01.09.2015  11:16

  “用好权、尽好责、守住戒、确保廉,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满意、人民群众信任的合格领导干部。”近日,市有关领导在新提拔重用市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要求新提拔重用的44名市管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惕权力腐蚀,按规矩履职、按程序办事,给自己系上权力的“安全带”。这是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新提拔重用市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之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第一次组织对市委近期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谈话。

  近日,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对新提拔重用市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凡新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对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上好新提拔重用后的‘廉政第一课’,着力提高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廉政谈话,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作为一种长效机制,非常有必要。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规定,廉政谈话遵循凡提必谈、预防在先、务求实效的原则。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公示期满后进行,主要采取集体谈话形式,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共同组织,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进行谈话,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受委托的副职进行谈话。谈话内容突出对新提拔重用的市管领导干部及早提醒、申明纪律、从严要求,促进其严格自律。

  该《实施办法》要求,实施廉政谈话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及时收集被谈话对象廉政信息,不定期听取任职地方(单位)干部群众意见,抽查签字背书履诺情况,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督促守诺尽责。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该《实施办法》还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谈话方案制定、组织安排、结果运用等方面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共同组织实施。